伎乐贴塑陶片
鸟形陶埙
作为丝绸之路上东西方文明交融的生动见证,于阗乐在传播过程中与中原音乐相互渗透、彼此滋养,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音乐风格。这种融合不仅体现在乐器形制、演奏技法的交流互鉴上,更反映在音乐理念与审美趣味的深层互动中。从汉晋至隋唐的数百年间,于阗乐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,不断吸收中原音乐元素,而其独特的胡乐风格也反过来丰富了中原音乐的表现形式,共同谱写了丝绸之路音乐文化的辉煌篇章。
于阗乐是汉晋时期流行于于阗地区的一种地方音乐。《大唐西域记》记载,于阗“国尚乐音,人好歌舞”。作为丝绸之路南道的代表性音乐,于阗乐与北道的高昌乐、中道的龟兹乐共同构成了丝路胡乐的三大体系。其中,于阗乐发展较早,早在汉初就已在于阗本地繁荣,但其传入中原的具体时间尚无确凿证据。今人常引《三辅黄图》所载,汉高祖“七月七日临百子池,作于阗乐”,作为于阗乐于汉初传入中原的依据。《晋书》提到,张骞通西域后得《摩诃兜勒》曲,李延年据之改编为新声二十八解,有学者推测该曲或与于阗乐有关。有学者推断,在张骞出使西域之后,于阗乐应当已传入中原。
《隋书·音乐志》记载,北魏平定凉州时获得的西凉舞曲中包括“于阗佛曲”。可见至南北朝时期,融合佛教元素的于阗乐舞已在河西地区广泛流传,并进入中原朝廷。于阗乐多用于佛教经义的宣传,属于法乐范畴。随着南北朝时期西域佛教中心的转移,约在公元5世纪前后,于阗乐逐渐沉寂,被龟兹乐取代,因此隋唐时期的《九部乐》《十部乐》中均未列“于阗乐”,其代表乐器包括四弦琵琶、横笛、竖箜篌等。魏晋时期流行的阮咸也可能源于于阗乐。
唐代虽未将于阗乐列入“十部伎”,但有不少于阗音乐家活跃于长安。据《旧唐书》《乐府杂录》等记载,唐德宗时期(780—805年)长安常乐坊的将军尉迟青善吹觱篥(即筚篥),技艺“冠绝今古”;唐文宗太和年间(827—835年)则有尉迟章善吹笙。这些记载反映了于阗乐在中原的持续影响。
和田县约特干遗址被认为是唐代于阗王城,出土的各类精美陶制品代表了于阗制陶技艺的巅峰。在众多出土珍宝中,数量最多、最具辨识度的是各式陶塑,多为红陶,陶质细腻。其中包括不少陶制伎乐俑,题材以乐舞为主,大多为演奏乐器的猴子形象,少数为人像。这些乐舞猴造型小巧,高度多在两三厘米左右,可能是随身佩戴或装饰于器具上的饰物。部分人像手持圆筒状物或琵琶等乐器。所见乐器包括弦乐(如琵琶)、吹奏乐(如排箫、竖笛、埙)和打击乐(如大鼓),亦有猴子跳舞的形象。
约特干陶塑所持乐器可分为吹奏、打击和弹奏三类。吹奏乐器包括排箫、竖笛和埙等。吹排箫者多呈坐姿或跪姿,双手持箫,上部贴近唇边,呈现演奏状态。多数雕塑工艺较为粗糙,细节难以辨识。这些陶塑生动表现了演奏各类乐器的猴子形象,造型可爱,反映了于阗人对乐舞的热爱及乐器种类的丰富。约特干出土的吹奏乐器泥塑,很可能是中原音乐与西域音乐融合的产物。
约特干遗址中曾采集到鸟形陶埙,墨玉县库木拉巴特佛寺也发现过鱼形陶埙。陶埙长7.1厘米、高4厘米,通过气流大小与气孔开合控制音色。埙在乐队中并非主要乐器,西域出土的埙数量较少,且音孔不多,实际演奏功能有限。埙起源于中原,历史悠久,早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已有发现,是中国最古老的吹奏乐器之一。《诗经》中便有“伯氏吹埙,仲氏吹篪”的记载。
在距约特干不远的巴勒玛斯遗址,曾出土一片浮雕伎乐贴塑陶片,塑造了一位持弓形箜篌的人物。该陶片高9.6厘米、宽9.2厘米,表面以圆点纹分为上下两栏:上栏为弹箜篌的女性形象,下栏为联珠纹狮子图案。女性所持的弓形箜篌在唐代西域十分流行,于阗、龟兹等地的石窟壁画中常见其形象。另一件伎乐贴塑陶片高5.5厘米、宽10厘米,主题为手持琵琶的飞天,外周饰以联珠纹。此类手持乐器的飞天形象即佛教艺术中的“伎乐天”,亦称“香音之神”。这些实物乐器的出土,证明这些乐器并非仅存在于艺术创作中,而是在历史上人们真正使用过的。
如今,丝路上的盛大乐声早已随风消散,于阗乐也沉寂在历史的长河中。但幸好,我们还有这些从沙土中苏醒的约特干陶塑乐舞师。它们静静地诉说着一段往事:在那条著名的丝绸之路上,往来流通的不仅是珍宝与货物,更有动人的旋律与情感。西域的胡乐与中原的雅音,从未彼此隔绝,而是在一次次相遇中相互借鉴、共同生长,最终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这段尘封的乐舞往事提醒我们,文明的伟大,从来不是因为固步自封,而是在于它能以何等开放的胸怀,去倾听、欣赏并拥抱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。
参考文献:
1.和田地区博物馆编著《五星出东方利中国-和田历史文化》(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2024年)。
2. 《和田约特干出土的猴弹乐器陶俑类型分析——以俄藏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为中心》(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)。